大同经济建设投资陷 1110 万票据逾期
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的大同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大同经济建设投资”)近期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导致资金无法正常支付,且短期内未能筹集到足额资金,最终未能在票据到期日完成付款义务,出现票据逾期情况。
公告显示,此次票据逾期涉及两起关联案件:其一为国家开发银行起诉大同高镁科技有限公司,大同经济建设投资在该案中承担担保责任;其二为秦国亮起诉大同市平城区云中商贸城有限公司与大同市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而大同经济建设投资是大同市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上述案件导致公司账户受限,影响资金流动性。
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数据,截至 9 月 30 日,大同经济建设投资的票据逾期金额为 1110.69 万元。具体来看,该逾期票据的出票日期与承兑日期均为 3 月 25 日,票据到期日为 9 月 24 日,出票人及承兑人均为大同经济建设投资,收款方为大同市御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票行为晋商银行大同分行。
大同经济建设投资在公告中表示,自票据逾期情况发生后,公司始终积极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此前公司曾计划依赖 10 月 15 日到账的一笔款项用于兑付,但因交易对手方违约,该笔款项未能按时到账,截至公告发布时,逾期票据仍未完成兑付。
为解决资金问题,大同经济建设投资已制定多项筹措方案:包括向区域内国有企业申请拆借资金、督促业务合作方加快回款进度、推动被冻结银行账户解冻,以及协调股东提供支持等,力求尽快筹集足额资金偿付逾期票据,并预计可在本月内完成付款。
同时,公司在公告中强调,截至公告披露日,其各项业务经营状况保持正常,财务基本面整体稳健,此次票据逾期事件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整体财务状况及综合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